随环卫工老魏上早班******
【新春走基层】
光明日报记者 任爽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李层
新年伊始,凌晨3点半,大街小巷一片寂静,吉林省舒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库里早早地忙碌起来了。
“出车!”检查完车况后,环卫工人魏振江和搭档登上大型垃圾清运车,驶向街道深处。清运车一路走走停停,每遇一处垃圾桶,就是一连串自动化动作:把桶挂车、倾倒和压缩垃圾、把桶归位。
“现在可比过去好干得多!早先,开小四轮儿,得靠人装车,一天下来累得不轻。现在有专门车辆代替人工,车辆一走一过就能完成,省时又省力!”不到3个小时,魏振江和搭档就“扫”完20多条主要街路,完成了当天的第一趟作业。
“走,吃饭去!”车停进育才路垃圾中转站,魏振江招呼搭档向附近的环卫早餐点走去。“一个鸡蛋,两个花卷,一碗小米粥、一碟小菜!”发餐师傅把热气腾腾的早餐递给陆续进门的环卫工人。
魏振江领到早餐,就近坐下,听工友们聊天。“以前,早饭不是对付口干粮,就是趁休息着急忙慌往家跑,这回可好了。”“可不,这口早饭真是暖心又暖胃!”“退休前又赶上一波好政策,知足呀。”魏振江吸溜一口小米粥,点头赞同。
“天儿冷,辛苦师傅们把早餐整热乎点儿!”舒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陶利民像往常一样,在早餐点关注工人们的用餐情况,“这些年,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环保设施齐全,机械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类劳保产品四季供应充足。舒兰始终把环卫工人作为关心关怀的重点对象。”
越来越好的不仅是工作设备和工作待遇,还有舒兰环卫工人切实体会到的市民不断提升的文明自觉。
吃完早餐,魏振江开始了第二趟清运作业。车窗外,树上的彩灯、商家橱窗上的花带和生肖兔贴画将干净的街路点缀出节日氛围。
“早些年,路上总有果皮纸屑,我们环卫工人天天都得弯着腰拾掇。这几年,舒兰的绿化美化亮化越来越好,爱护环境的人也越来越多,还经常有志愿者来帮忙,路上一天比一天干净。”魏振江一脸骄傲,“如今,环卫工人可受重视了。你看,路边的商家都加入了‘爱心驿站’,我们进去歇脚,还给我们倒水喝,大伙儿干劲儿十足!”
在舒兰,尊重、爱护、关心环卫工人的风尚背后是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小城舒兰持续加强市容市貌整治、擦亮志愿服务品牌、宣扬先进生活理念,全方位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城市,正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进发。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1版)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